通知公告

图书馆通知

文字:新闻中心来源:图书馆发布时间:2005-06-17 字号:

通知

院内各系、各部门:
图书馆已于6月12日完成四校区自动化系统的合并,为了实现四校区的读者的统一管理,保证藏书的正常流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    凡在营盘校区图书馆借有书刊的读者,请务必于2005年7月12日前到营盘校区图书馆办理归还或续借手续。从2005年7月12日起,所有未归还或续借的图书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即:每册每天0.10元的超期累计计算。
二、    2005年7月12日起,所有读者可在四个校区书库统一外借图书,其外借权限为:教师15本,每册图书每次借期90天;研究生10本,每册每次借期60天;职工5本,每册每次借期90天;学生5本,每册每次借期30天。所有外借书刊在无预约情况下均可续借一次,续借时间与第一次外借时间相同。内阅方式不变。
三、    读者在分校区图书馆所借图书请归还到分校区图书馆。
四、    注意图书的归还期限,请及时归还图书,以免超期。

请广大教职工读者理解并配合图书馆的工作,谢谢!
     图书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5.06.15
上一篇:下一篇:
最新信息
热门信息